电子商务决定购买是购买力

   互联网解决的是逻辑,而无法改变本质。就如同决定“购买”的不是“需求”,而是“购买力”。电子商务时代,客户的需求是极简单,而且客观的,任何人群的需求都是恒定的,不因时代群体而改变。而所谓“90后更懂移动互联网”,不过是概念,他们还没有能力深度逻辑去优化需求的节点。
    
    一个时代的需求是恒定的,可以通过优化一些变量比如定价变化、成本变化等,满足购买力需求,而增大市场规模。举一个简单例子,就是电影市场,需求是大众化的,这个是恒定的,购买力一定时期也是恒定的,而定价是个变量。而电影市场爆发在百团大战时期绝不是偶然,团购的力量将80-120元的电影定价恒定在35元,这是一个市场锚定的价格,也是整个产业利益最大化的。
    
    我前面说互联网解决的是逻辑,而不是本质。逻辑是什么,逻辑是一种优化法则,而本质更趋向于一种客观。社交软件满足的是什么呢,如果是满足泡妞和约炮,那么其实那些能在社交软件上约炮和泡妞的,在线下也是可以做到的。而那些在线下无法满足约炮和泡妞条件的,同样在社交软件上一事无成。
    
    那么在今天,整个互联网的环境下,创新的门槛会很高,甚至说是一种天赋。我沉淀下来,没有进入纯互联网行业的创业,是因为我觉得创新的门槛很高,但是抄袭的门槛缺很低,突围的成本很高。如果今天还有哪个大佬说找准用户的需求,那就是纯粹的忽悠了,70年代,80年代的大佬已经把基础需求牢牢的控制住了,用户永远缺的是钱,而这个需求是你满足不了的。
    
    其实,我特想表达的是颠覆式的创新太难了。创新不是金字塔式的,而是避雷针式的,千军与一将的区别,一万个二流的产品经理也无法比拟一个顶级的创新者。 如果你今天看到一些90后产品的成功,不过是资本的盛宴和时代的热捧。